速看!事關上虞人租房,今起開始實施
2025-09-15 11:25 來源:
今天(9月15日),我國首部專門規范住房租賃活動的行政法規——《住房租賃條例》將正式施行。《條例》對出租承租活動,住房租賃企業和經紀機構的行為等都做了明確的要求。

《條例》如何保護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合法權益?
■ 對用于出租的住房提出明確要求
用于出租的住房應當符合建筑、消防等相關規定和強制性標準,不得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
廚房、衛生間、陽臺、過道、地下儲藏室、車庫等非居住空間不得單獨出租用于居住;
租賃住房單間租住人數上限和人均最低租住面積應當符合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標準
■ 加強合同管理
出租人和承租人應當使用實名簽訂住房租賃合同,住房租賃合同應當向所在地房產管理部門備案
■ 針對承租人合法權益保護不到位的問題
《條例》規定住房租賃合同應當明確約定押金的數額、返還時間以及扣減押金的情形等事項,出租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扣減押金;
出租人解除住房租賃合同應當通知承租人并為承租人騰退租賃住房留出合理時間,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其他非法方式迫使承租人解除合同或者騰退住房。
在引導和規范住房租賃企業發展方面《條例》作了哪些規定?
住房租賃企業是指以自有住房或者依法取得經營管理權的他人住房開展住房租賃經營業務的企業,《條例》明確規定:
住房租賃企業應當具備與其經營規模相適應的自有資金、從業人員和管理能力,向所在地房產管理部門報送開業信息;
發布的房源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完整,不得發布虛假或者誤導性房源信息或者隱瞞、拒絕提供擬出租住房重要信息;
住房租賃企業應建立住房租賃檔案,健全內部管理制度,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或者非法買賣、提供或者公開他人個人信息;
住房租賃企業應向房產管理部門報送其經營的租賃住房信息;
從事轉租經營的按規定設立住房租賃資金監管賬戶并通過該賬戶辦理住房租賃資金收付業務。
此外,考慮到實踐中存在自然人從事轉租業務且規模較大的情況,《條例》還規定,自然人轉租他人住房開展住房租賃經營業務,經營規模達到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等有關部門規定標準的,適用本條例有關住房租賃企業的規定。
那么,這將如何影響你我,咱們劃個重點!
第一,對租戶來說,租房有“法”可依了!從明天開始,當你租房遇到違法或者侵權行為的時候,你就可以根據不同的狀況,向住建、消防、市場監管和公安機關去投訴或舉報。
和住房租賃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有糾紛,或者遇到比如擅自改造房屋結構或違規隔斷出租等違反建筑安全、房屋用途變更等行為的,就找住建部門;
治安管理類違法行為,找公安部門;
出租房消防設施不達標、消防通道堵塞等安全隱患,找消防部門;
租賃過程中的價格欺詐、虛假宣傳等不正當經營行為?,找市場監管部門。
此外,基層調解組織或法院、12345?政務服務熱線、?消費者協會,也是有效的投訴渠道。在投訴前,一定要準備好租賃合同、聊天記錄、支付憑證等相關證據。
第二,以后租房,一定要備案,因為遇到糾紛的時候能管大用!《條例》當中明確規定出租人需辦理房屋租賃備案,中介機構若未按要求完成備案將面臨罰款。以前租房,租房雙方通過自主協商,拿著固定模板的合同,直接簽字就可以了。如果沒備案,一旦出現糾紛就很容易扯皮。所以,合同備案,是為了更好保障租賃雙方的合法權益,讓租賃交易和合同有備可查。
那可能有租戶會說,我的房東不愿去備案怎么辦?放心,《條例》當中專門賦予承租人一定的自主權,明確規定,如果出租人未辦理合同備案的,承租人可以辦理備案。而且,備案還有個好處,租客有了備案合同,就可以更方便地辦理居住證和提取公積金。此外,從長期來看,備案還有助于推動租金透明化,有利于整治市場長期存在的“二房東”現象。
第三,租房新規的實施,只是一個開始,隨后的落實更加關鍵!一方面,各地還要根據《條例》,結合當地實際,加快出臺地方性住房租賃條例;另一方面,各地需要強化監管的執行力度,對各類違規行為,該改正的限期改正,該處罰的依法處罰,讓租賃關系越來越穩定、讓租房糾紛越來越少!
來源:央視新聞、央廣網
編輯:顧穎
審核:卓怡楠
終審:張炯華